关于2017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更新时间: 2016-09-30作者:Admin 点击数:
各函授站:
为了做好我院成人学生毕业的各项工作,根据学院要求,从2016年5月起实行新的毕业生申报工作流程和毕业生申报手续。
一、鄂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拟报成人毕业生名单(附件一)是各函授站申报毕业生的必备材料。附件一分为应届和往届,不同届的毕业生,每一届做成一个表格,然后报送电子稿到教务科进行毕业生信息初审。经过初审,教务科初审后把符合毕业条件的拟报成人毕业生名单电子稿发回给各函授站核对。
各函授站根据初审后的拟报成人毕业生名单进行核对确认并加盖公章,将核对后的拟报成人毕业生名单纸质稿、电子稿和毕业生档案材料(毕业生登记表、本科毕业论文鉴定书、录取通知书、学籍表纸质稿二份及电子稿一份)交到教务科。
学籍表一律用统一格式学籍表,各函授站可在群文件里下载。毕业生登记表、本科毕业论文鉴定书内要求填写的都要如实填写,不能空白。学籍表上毕业时间,17届的统一填1月8日,毕业生登记表、本科毕业论文鉴定书的时间可以提前点。往届的把年份改为当年毕业的年份。
二、各函授站到教务科填写成人学生申请毕业程序单,然后持成人学生申请毕业程序单和成人毕业生交费名单到财务处核对交费情况,财务处开具收款收据。
三、各函授站持财务处盖章的成人学生申请毕业程序单、成人毕业生交费名单和财务处开具的收款收据到教务科办理毕业生申报手续。同时交财务处开具的收款收据的复印件。
四、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从1月开始,毕业生申报工作定为一年一次,也就是每年的下半年申报一次,上半年不再受理补报毕业生申报工作。希望各函授站以后配合、支持一年一次的毕业生申报工作。
希望各函授站严格按通知要求、按流程申报毕业。同时,在申报毕业前,请仔细核对毕业生各项信息,比如是否有学历待查和学籍信息修改等内容,如果有以上情况,请确认学历是否查实、信息修改是否通过,如果学历查实和信息修改通过了,才允许按学历查实后的信息和信息修改通过后的信息申报毕业,如果学历未查实、信息未通过,则不予受理。
教务科初审鄂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拟报成人毕业生名单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0日。
各函授站交初审后的拟报成人毕业生名单、毕业生相关材料(毕业生登记表、本科毕业论文鉴定书、录取通知书、学籍表纸质稿二份及电子稿一份)、成人学生申请毕业程序单和财务处开具的收款收据复印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
注:办理成人学生毕业工作流程图、鄂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拟报成人毕业生名单(附件一)、学籍表可以在群文件里下载。
电子稿发送到邮箱:64639582@qq.com
鄂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继教院
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