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条件
来源:更新时间: 07-18作者:Admin 点击数: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3)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
(4)课程免考、转考、抵免手续符合规定。
(5)转考考生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才能申请毕业。
(6)考生不能同时申请办理专科、本科毕业、必须在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半年后才能申请本科毕业。
(7)本次毕业证上的照片将采用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照片,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在县(市、区)招考办或考生所在助学院校刷新过二代身份证。审核期间不再更改信息。
考生本人可登陆鄂州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xeea.cn/)“自学考试一所有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查看自已是否符合毕业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清晰。身份证原件县(市、区)招考办审核完后退还考生,并在复印件上签上经办人的姓名,单位盖章。
(2)准考证原件(报考该专业的所有准考证都要装入档案袋),不符合网上毕业条件的考生需提供单科合格证(含免考证明、转考证明、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除提供其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必须提供以下两个证明材料之一,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由省级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示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符合毕业条件,但网上审查不能通过的考生,除提供以上材料以外还要携带三张1寸免冠近期蓝底彩色照片(贴毕业生登记表上),同时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如下:
①黑色钢笔(水笔)逐项填写此表(一式三份)。字迹工整、清晰。
②专业名称要填写全称,不得简写,并与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开考专业名称完全相同。专业层次(专科或本科)填写要正确。
③毕业证编号:将注册准考证号填入此栏。
④注册准考证:填写报考本专业的最新准考证号作为注册准考证号,注册准考证号只能使用一次,考生毕业时使用的注册准考证必须收回。曾用准考证:填写考生报考本专业曾经使用过的所有准考证号。毕业生登记表填写的合格课程必须有对应的准考证,并将准考证原件放入档案袋内。
⑤身份证号填写:新版居民身份证号(18位)。
⑥主考学校:不能随意选择,只能以实践课、毕业论文所报学校为依据填写。
⑦考生地址:填写申请毕业手续所在地。
⑧表内其他内容填写要求,请考生仔细阅读毕业生登记表内的填表说明。
毕业审定与毕业证书颁发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毕业证书;
①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②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④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2)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将准考证、网上下载的《课程合格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交地级考办或者其指定的考试机构审核。由地级考办指定的考试机构审核的,需报地级考办复审。所有考生材料经地级考办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和主考院校进行审定。
(3)经省教育考试院、主考院校审定无误后,省教育考试院打印毕业生名册,组织地级考办办理发证手续。毕业生名册一式三份,省教育考试院、地级考办及主考院校各存一份。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5)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手续,当次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6)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损毁,不予补发原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表,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需要办理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件(以下证件之一: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到省教育考试院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毕业证明书具有与毕业证书同等的效力,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与毕业生登记表同等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