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要求:通过课程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报名该课程实践技能考核。首次报考理论课程的新生不得同时报考该专业的纯实践课程;申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与答辩必须按专业计划通过所有考试课程且成绩合格、修满学分方可报名;主考学校在接受考生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时,要对考生的课程合格成绩、前置学历等进行审查。理论课程通过才能接受该课程实践考核报考,所学专业课程考试全部通过和前置学历审查合格者,才能接受毕业论文(设计)申请。报名结束后,主考学校要及时向考生公布实践课程的指导与考核时间安排。
二、实践考核教师要求:主考院校按专业(学科)成立考核、答辩组,选聘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任组长。各考核、答辩组根据专业计划的要求,制定本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的考核(答辩)项目、内容、要求、评分标准、考核方式、论文选题、论文指导方向等,并负责考核和答辩工作。实践考核教师必须具有中、高级职称,长期从事本专业或课程的教学或科研工作,有一定实践经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和答辩的教师必须具有中、高级职称,答辩组组长由各学科负责人担任并具备高级职称。
三、考点设置要求:考核地点设置在主考学校校本部。部分高职高专院校考生报考其他本科专业主考学校实践,如考生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具备相应师资条件且满足实验、实训等考核条件,经主考学校申请,报考试院批准同意,可设分考点进行实践技能课程考核,但原则上一个设区市不超过一个分考点。主考学校必须派驻足够数量、符合条件的教师负责分考点的实践考核工作;指导考生撰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由主考学校专业教师完成,也可选聘高职高专院校相应资质教师进行指导,毕业答辩考点必须设在主考学校校本部。
四、组织考核的要求:主考学校应成立实践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自考工作的校(院)长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主考学校继教院(成教院)或教务处在学校实践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校所有主考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主考学校在组织实验、实训、技能考核、毕业答辩等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时,应依据《鄂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按照专业考试计划、实践课程考核大纲,制定详细的专业(学科)实践考核方案,统一操作标准和要求,严密组织、严格执行,确保考核质量;主考学校要严格按照省自考委批复的主考专业组织实践考核工作,不得擅自组织未经批复专业的实践考核,一经发现,取消主考学校和考点资格,考核过程及成绩数据不予认可;限定为高校在籍在校学生报考的自考综改(含中职、电大)试点专业,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度分批安排考核,不得一次性考完并报送该专业所有实践成绩。每个考期每个专业控制在4门实践环节考核课程以内。同时,不得接纳社会考生及非本校及试点合作院校的考生报考。
五、数据上报要求:实践环节考核结束一周内,主考学校要严格按照考核要求组织专业教师阅卷、登分,并将考核记录、学生作品、教师给分记录等考核材料留底备查,成绩评定按百分制记录;需参加网络学习等过程性考核的综改试点专业实践课程,学校实践技能考试部分结束后,需按比例合并过程性考核成绩形成最终成绩,分数四舍五入取整数,不保留小数点后数字;鄂州省自学考试数字化管理平台、(http://bysjxzk.jxeea.cn)为我省自考业务综合平台,主考学校要配备专人负责实践数据上传,并妥善保管好平台密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传各类实践数据,上传格式参见平台数据报送说明,要做到不错报、不漏报、不虚报,同时提交《实践环节考核工作报告》,对报名审查、教师资质、考核过程、成绩数据、收费标准等方面进行自查并做出承诺,分管领导、经办人签字、盖章;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仅在本校、本省有效,该成绩不准办理跨校和跨省转考手续,也不能跨校办理毕业手续。
六、收费标准:实践性环节考核根据专业课程不同收费标准为:实践课程50-150元/科、本科毕业论文答辩400元/人、专科毕业论文答辩200元/人。主考学校严格按收费标准收取实践性环节考核费并出具收费凭据。主考学校按考核费用的10%,即本科毕业论文(设计)40元/人、专科毕业考核20元/人,实践考核10元/科的标准上缴省教育考试院实践考核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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